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11月23日,三穗县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11月22日晚11时许,三穗县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我的马车在三穗县扣子坳这里被一辆车撞了,请你们来看一下。”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只遗留下肇事车辆撞掉的反光镜,受伤者称肇事车辆为小车,车牌数最后为1213,车子已往三穗方向逃逸。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预案,通过民警对网上调取出的1213尾号的车辆细致分析,23日凌晨1点最终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为三穗县某局的一辆皮卡车,驾驶人为县某局人员杨某。案发时,杨某系私自驾驶该单位车辆贵HC1213,回瓦寨家中,返回时与阳某(男,三穗县八弓镇吉洞村人)的马车相撞,造成阳某本人、马匹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杨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事后伤者已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伤势稳定。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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