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记者 潘光银)继2006年9月19日查处一起虚假“有奖销售”案后,时隔一月,
据介绍,10月19日,
经调查询问,三个当事人承认是以“有奖销售”的形式骗取群众钱财及已骗取700元的违法事实。目前,该局已没收当事人周某某、刘某某、徐某某等三人制作的“奖票”400余份、洗发液30余瓶、洗衣粉12包等用于违法的全部物品,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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