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李某在承接榕江县乐里镇归基村消防工程中,雇请杨某为其做工,最后结算劳务费为17600元,李某以发包方没有支付工程款等为由,一直没有支付给杨某,杨某无奈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经电话联系李某,李某承认拖欠杨某17600元劳务费的事实,但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及李某人在外省的情况,法官决定采用微信视频的形式开庭审理此案。
2021年11月23日上午,榕江法院寨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杨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杨某坐在审判法庭原告席上,而李某在微信视频的“那头”。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调解协议,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感谢法院快速简便的解决了我的麻烦,要不然我这钱一直要不到,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杨某在收到转账后,电话联系法官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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