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律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将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户籍,停止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一切涉户籍业务。
二、一律冻结账户和电子支付。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三、一律从严政审。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
四、一律没收或强制拆除赃款所建房屋。对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使用赃款建造的房屋,一律予以没收或强制拆除。
五、一律列入失信人员。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拒绝劝返,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管理,限制乘坐动车、飞机、住宿星级宾馆酒店及子女就读私立贵族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六、一律暂停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或直系亲属办理宅基地及新建住房审批手续。
七、一律曝光公示震慑。在城乡、闹市区域和学校张贴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通告。
八、一律全面深挖打击。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判处实刑。
九、一律暂停政策性补助。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暂停政策性补贴(补助)、社会福利保障和国家救助保障,暂停一切政策补助和资质审查。
十、一律从重从严打击。偷越(国)边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赌博违法犯罪的,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凡是经规劝后不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一律从重从严打击。
附:第一批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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