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处理双方矛盾,该院立即组成诉前调解专班,利用晚上时间逐户上门讲解公租房的惠民政策,并讲解租赁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和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经过挨家挨户上门走访,耐心细致开展工作,目前已有30户主动支付租金完毕,35户与房管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另有部分租户因病、因学等困难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免,多年收租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公租房是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提供的政策性住房,租户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公租房租赁秩序。管理部门要规范公租房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各租户的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公租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罗永斌、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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