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天柱县公安局注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陈某某家中存放一支火药枪,妨害社会安全,要求派出所处理。接到报警后,注溪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对陈某某家中依法进行检查,在其卧室一角落处,发现一支疑似枪支。11月30日,经过公安司法鉴定机关鉴定为一支自制长管火药枪。
陈某某,男,现年63岁,多年以前跟同村秦某(已死亡)购买一支火药枪,存放在家中,偶尔用于上山打猎。在讯问中,陈某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8日,陈某某被天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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