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0年11月底,家住坌处镇街上的彭某未经他人同意,雇请人员擅自在天柱县坌处镇坌处村背后的商品材砍伐现场制裁他人堆放的杉木伐倒木,欲将木材搬离现场据为己有。事发后,彭某谎称其制裁的木材是在其山林中砍伐的,经办案民警调查核实,拆穿了彭某的谎言,最终将其锁定为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并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山林原野不是法外之地,事实真相不会屈服谎言。彭某盗窃他人财物,妄图通过谎言脱罪,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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