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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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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30 16:29:1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年来,台江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为了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要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重新修订了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长接访工作,对检察长带头接访、办案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时间更加充足。以前是每逢赶集日为检察长接待日,现在是每个工作日为检察长接待日。遇告急访等特殊情况,由控申部门的分管检察长随时接访。案件情况重大的分管检察长可协调检察长亲自接访。

  二是方式上更加便民。以前是检察长在接待室接待为主。现在采取多形式接访,可预约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上更加便民,减少了越级访的发生。

  三是程序上更加规范。以前检察长接待时只需控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现在除了控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检察长接待外,还按照信访案件的性质由控申部门通知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接访。还指定检察长接待日专职接待员,负责提前做好来访迎接、登记、引导、记录等工作,并遵循接访领导的指示处理好有关事项。

  四是效果上更加满意。检察长接待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每年需办理或化解一件信访案件。原则上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为该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特殊案件由检察长指定包案领导。避免了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们之间相互推诿,强化检察责任担当,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0年台江县院检察长接待信访案16件,其中:批阅重要信件3件;接待群众13件。参加公开听证1件、公开答复6件、办理信访案件1件。实现进京赴省零信访,各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吴芳  供稿)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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