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感谢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的同志对我的关心,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就是破罐子破摔,不会有今天……”这是贫困户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含泪对
黎平县永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说的肺俯之言。
吴某,2011年12月31日因犯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9年12月6日被裁定假释,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吴某出监后,在生活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下,一度思想消极。永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吴某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首先,为使吴某掌握一技之长,司法所推荐其参加驾校驾驶培训,并协调扶贫部门解决吴某的驾驶培训费用;其次,针对吴某想扩大家庭养羊基地项目,司法所积极协调当地农商银行帮助吴某解决资金问题,现吴某家的山羊养殖由20只发展到60只的产业规模。在永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和帮扶下,吴某的生活得以保障,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吴某表示将努力劳动,遵纪守法,绝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怀。
这只是
黎平县
社区矫正帮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黎平县司法局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人施矫,积极探索“分类管理+集中教育+个别矫治+帮困扶助”的工作模式,采取行为矫正与情感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与扶贫、市监、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协助指导
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贷款、发展产业、落实责任田等帮扶救助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体会到人间的真情,启发他们感悟人身的价值,勇于面对困难,积极接受监管,尽可能消除重新违法犯罪隐患。2020年来,为25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低保,提供劳动技能培训40人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就业33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参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余德炎 兰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