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的三件执行案件刚处理好,田法官再次接到天柱公安局的协查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彭某也在天柱县某宾馆468号房出现。田法官和同事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拘传至法院。因彭某拒不履行生效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罚金义务,天柱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近年来,天柱县法院将“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该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症下药,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名单报送至县公安局,公安局安排专人对被执行人进行网上监控。此举让“老赖”无处藏身,有效打击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的现象,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