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思旸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肇事司机李某驾驶一辆白色的越野车
超车时碰撞娄某驾驶的棕色小轿车
事故发生后李某并没有停车
也没有报警而是扬长而去
事故发生后
被撞车辆驾驶员娄某拨打110报警
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出警
通过对该路段所有监控、监控卡口进行逐一排查
发现系一贵H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逃逸
民警迅速对逃逸车辆布控
6月14日下午13时
在贵州省岑巩县思旸镇李某家将其抓获
从行车记录仪上看出
李某在发生事故瞬间还发出“惊叹声”
但是李某并没有将车辆靠边停车
而是驾车逃逸事故现场
据李某交代
自己上个月在岑巩境内酒后驾车
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现属于无证驾驶
因担心害怕承担后果,所以选择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岑巩县公安局对驾驶员李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罚款
岑巩公安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要及时报警并全力抢救伤员及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进行处置,切勿抱侥幸心理一逃了之,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害人害己,只会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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