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警察同志,我是来主动投案自首的;对不起,我做错了事,甘愿受罚”。2018年11月9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主动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耗时仅4天的重大团伙盗伐林木案件正式告破。
经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侦查查明:2018年11月4日至5日,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与杨某某相互邀约,并由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驾驶自己的银灰色面包车窜入天柱县兰田镇东风村“渡墓冲”盗伐他人林木,2018年11月5日,欧阳某某、杨某某二人在山林搬运木材的过程中被村民发现,随即逃窜。欧阳某某在驾车逃窜的过程中被围追堵截的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天柱县公安局兰田派出所,杨某某则销声匿迹。
次日,森林公安机关会同地方公安机关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对杨某某的家庭住址、出没场所等情况开展摸排。最终,杨某某在法律的威严和多方人员的劝告之下,于9日下午15时30分许,主动到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与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盗伐林木罪。经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对盗伐林木现场进行鉴定,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与杨某某共涉嫌盗伐林木共计65栋,木材材积为3.397立方米,折活力木蓄积4.974立方米。现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杨某某已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与杨某某将是法律的制裁。(吴就润 张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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