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对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批准逮捕。
2018年5月22日凌晨,家住雷山县小河沟廉住房的被害人罗某某牵着4岁女儿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在望丰路菜市场处遭到嫌疑人余某的尾随,直到小河沟廉租房便道处一声“抢钱”打破平静。余某从身后勒住被害人的脖子,迅速的将被害人手中的手机抢走。并强行拉扯被害人身后的背包,遭到被害人反抗大喊后作罢逃跑。侦查机关通过路口视频监控锁定嫌疑人余某,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搜查出罗某某被抢的手机。余某系雷山县脚雄村人,平时主要已打零工为生。因手头拮据,又在望丰路口遇到被害人母女遂心生邪念,实施了抢劫的行为。
近年来,雷山县在创建平安县城过程中,公、检、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两抢”犯罪行为,连续四年未发生“两抢”刑事犯罪案件,为夜路群众点亮安全的路灯。该案的发生也提示我们,创建平安县城需要时时守护。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两抢”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同时检察官提醒居民,出行应保持警醒,多留意周边环境。深夜出行与人为伴,避免出现在偏僻路段,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遇抢贼实施抢劫,要尽量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机智应变。增强防范意识,注意自身保护。(文平 蒲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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