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11月15日晚,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元洪率公安交警大队全部警力(含六个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在黎平县城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突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晚上20时,所有参加行动的人员集合,整装待发,为扩大打击范围,大队所有人员分成六组,分别在五开中路、五开南路、黎阳中路、黎阳北路、平街、北塔桥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依法拦停,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酒驾排查。
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的,立即进行主动式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现场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司法鉴定机关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通过整治,共查处酒后驾驶24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饮酒驾驶14起,无证驾驶13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3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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