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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首例因犯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被依法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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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9 14:33:4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我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陆某因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由锦屏县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在锦屏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锦屏县公安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陆某被如期顺利移送看守所羁押。这是锦屏县近年来首例因保外就医情形消失而刑期未满的社区矫正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案例。

  陆某,男,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7月1日被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2016年7月16日,陆某因患重度非风湿性三尖瓣关闭不全、慢性心功能不全(2-3级)等严重疾病,无服刑能力,由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由锦屏县司法局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现经由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鉴定结论:陆某目前重度非风湿性三尖瓣关闭不全、慢性心功能不全(2-3级)等病症已经痊愈,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陆某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为此,锦屏县司法局提请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陆某收监执行。

  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监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稍不注意就会让服刑人员逃避处罚。因此,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而刑期未满的服刑人员,必须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依法收监执行。这样既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警示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治。( 赵光俊 )

责任编辑:闵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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