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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迅速贯彻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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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6 16:39: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5日,天柱县接到州室文件安排后,迅速组织全室21名干部利用多媒体观看了内容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新闻联播,全室督查干部认真听取了《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的新闻直播内容,并作好观看笔记。

  观看完新闻联播之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杜俊文同志组织大家就《意见》相关内容结合当前天柱县督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各位同志都积极发言,并结合自己在督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想法;特别是一些督查专员,针对督查工作计划、创新督查工作方法、督查结果运用和督查工作效能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最后,杜俊文同志结合讨论意见及《意见》精神对督查室今后工作作出了三点安排。一是要政策学习在前。要求全体督查干部要对国家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要求必须超前学习,在认识上深一层,在行动上先一步,在督查工作中做到“快、准、精”,着力提高督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督查安排在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超前部署、超前谋划、超前安排,按照《天柱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各督查组每月对年度脱贫摘帽乡镇和27个按标出列村不少于2次督查,每周到乡镇蹲点督查不少于3天,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在党委、政府安排前先部署,在主要领导要求先督查,切实做好领导“千里眼、顺风耳”,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是要汇报工作在前。要求各督查组在开展督查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深查细查、入村入户,找出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形成典型正反案例,形成督查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杨勇 孙毅)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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