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车牌哪去了? 驾驶员竟称“不知道”!(图)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3-10 08:53:1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7年3月8日,黔东南州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面对执勤民警询问车牌的去向时,司机却心存侥幸,接连撒谎并狡辩声称不知道,企图逃避处罚。目前,这位“不知道”司机将面临的是记12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施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按照大队勤务安排,在县旅游汽车站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0时30分,一辆号牌为贵H01**9白色货车从杉木河方向往执勤点缓缓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

  这时,驾驶员却只拿出驾驶证而没有行驶证,并以各种说辞狡辩为自己开脱。正当民警对车辆的货箱及安全状况进一步检查时,却发现车辆尾部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立即对驾驶员进行询问了解。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竟称自己也不知道车号牌哪里去啦。由于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开据机动车扣留凭证,并将机动车暂扣回交警大队。目前,事件还在等待进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路行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一次性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李天红 杨子林)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上一篇:施秉县举行庆“三八”巾帼T台秀(图)
下一篇:施秉国省干线升级改造项目 有望5月前开工建设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