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消费者黄某某、周某某一行5人到雷山县旅游,当天15时40分在经过“某某土特产店”时,看见店里有天麻和虎鞕草,于是就到店里看看,在看的时侯也有一个夹着钱包戴着手表的男人在跟老板谈价,经谈好价格之后,“夹着钱包”的他就与我们说这个东西的好处等,于是黄某某、周某某也就跟着买了,天麻3元/克,虎鞕草5元/克,同时“夹着钱包”的人说打成粉沫才好,所以他们也跟上。经称重天麻455克1360元,虎鞕草750克3750元。购买10分钟后,得知一朋友说天麻和虎鞕草贵得离谱,“夹着钱包”的人在那店进进出出,怀懝是个托,很有可能是被诈骗了。于是消费者向该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消协投诉,请求处理,要求商家退还所有购货款。
接诉后,执法人员即当到“某某土特产店”现场,经调查,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经营者无条件退还消费者所有购货款5110元,涉嫌投诉商品予以扣押。本次调解处理于16时10分结束。(杨华 李胜伟 白广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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