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上8时00分,从江县交警大队农村片二中队在从江县洛香镇开展“冬至夜查酒驾”专项行动时,一辆白色的无号牌车辆,缓缓的行进了民警的视线,在对其进行盘查时,闻到了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散发出来,民警怀疑其可能是饮酒驾驶,立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并配合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42.1mg/100ml,该男子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告知其因在实习期有被记满12分记录,需注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所持的C1驾驶证要注销。驾驶员听后后悔不已。
原来,今年11月4日驾驶员石某刚领到机动车驾驶证,12月21日冬至晚上石某经不起朋友的盛情相邀,到从江县洛香镇的朋友家做客喝酒,喝完酒后石某以为晚上八点交警应该不会查车,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谁知心存侥幸还是难逃法律严惩。到手的驾照还没“捂热”,就因为一次轻率的行为付之流水。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覃鲁西)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