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流于形式,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联合台江县人民法院、台江县森林公安局、台江县林业局,于近日在台江县城至方召乡“四公里”处成立了面积为200亩的“台江县补植复绿基地”。
“补植复绿”基地的成立,是该院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的又一创举,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为保证补植复绿基地发挥效用,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法院、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签署了《台江县破坏森林资源刑事、行政案件生态补偿协议长效机制》,将违法行为人、犯罪行为人开展“补植复绿”的情况作为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的考量因素。
该院打击与补植复绿并重,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恢复,“补植复绿”基地的成立是进一步完善恢复性司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该院扎扎实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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