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为维护雷山旅游文化产业园区西江景区的繁荣稳定,西江司法所、西江法庭联合西江镇、西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寨调解工作组共同成功化解了一起外省投资商因一揺吧经营权转让引发的合同纠纷。
经查,2011年6月16日江苏省投资商龙某看中了西江景区的经济发展前景,在西江村平寨投资租赁一民房经营了一音乐“揺吧”,经营期限为十年。因揺吧店面显眼,吸引众多游客的青睐。2013年,龙某因周转资金一时困难,将摇吧经营权转让给江苏省张某两兄弟,经协商,双方签订揺吧经营权转让协议,规定:张某两兄弟须于2013年11月22日前支付摇吧经营权转让费36.8万元给龙某,龙某转让摇吧经营权给张某两兄弟。后来,龙某出据了一张写明“收到揺吧经营权转让费36.8万元”的收条给了张某两兄弟。由于张某两兄弟业务不熟,人手不够,便反聘龙某帮助经营摇吧,但一年多来,龙某不但不给张某两兄弟结算盈利,反而不承认张某两兄弟享有摇吧的经营权,双方引发了经济纠纷。
近日,张某两兄弟找到了西江镇政法委申请调解,为了及时稳妥地化解此纠纷,启动了“三级联调”工作机制,成立了镇政府及当地司法所、法庭多部门人员组成的调解工作组。因这一纠纷是双方私下的民事行为,调解小组在组织当事人调解时,本着“重证据,轻口述”的原则,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学习《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宣扬“诚信经商”的传统美德,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普法,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按上自己的手印后,握手和好。(戴永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