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笔者从雷山县公安局西江派出所处获悉,该所查处一起使用伪造证明文件案,行政拘留1人。
据悉,6月29日下午16时40分许,该所户籍民警在为辖区妇女侯某某办理户籍业务时,发现侯某某所提供的申请书上的公章比以往不同, 户籍民警以找所领导签字为由先稳住侯某某后,立即翻阅以往材料对比,经对比发现侯某某申请书上盖的公章确实与之前的公章不同,民警马上电话向该村村委会核实公章是否已发生变更,得到保管公章的村主任确切答复没有变更后,民警立即将侯某某传唤至办案区接受调查。经搜查侯某某随身物品发现与申请书上一致的假公章一枚,在证据的面前,侯某某对购买假公章,出具假证明文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侯某某交代,因其他生活原因不愿回村里盖章,于是在县城根据街边小广告电话联系“快速刻章”处花了144元钱刻得一枚假公章后盖在申请书上想蒙混过关,没想到一眼就被户籍民警辨别出来了。
目前,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何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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