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廉政纪律,切实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和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和服务效能,日前,雷山县出台《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严肃领导干部因公因私临时外出报告制度。
规定指出:领导干部离开县出差、出国考察,离岗休假、学习等须以书面写清内容报告制度。报备的对象为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八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规定推行后,该县有关部门将对规定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随时视情通报,严重者将按照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李忠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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