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管理,麻江县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园林绿化路灯管理法规等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树立良好榜样。对违反相关法规的单位和职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外,还将全县通报批评,单位还将进行书面检查,并在该县电视新闻节目黄金时段向全县市民公开道歉两分钟。
据悉,2013年来,麻江县6个单位负责人因违规单位或干部违规,在电视上“公开亮相”作道歉发言。(罗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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