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出国(境)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出国培训人员的资格、培训时间等作出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组织未纳入计划的出国(境)培训。人员选派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同时,参团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岁,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团长可放宽至55岁。《办法》还规定,参加中长期培训的人员需参加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并达到高级水平,且笔试不得低于60分,听力和口语分别不得低于30分。
此外,每个出国培训团组人数不得超过25人。组团单位要严格审查培训内容是否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行程安排是否合理,严禁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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