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雷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在该局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3.15”宣传活动座谈会,县消费者协会理事成员18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雷山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胜伟主持。
会上,县工商局纪检组长刘再生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13年全县消费者合法权保护工作所取得成绩。结合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的实施,解读了新消法的亮点;会上,各理事单位以教育实践活动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消法》和今年的活动亮点等工作作了讨论发言。
会议商议,确定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时间为3月14日至30日,主要以现场咨询、受理投诉、宣传展板、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法律八进”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杨华杨正贤 李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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