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新《消法》宣传,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推进全社会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共同责任。榕江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于2014年3月9日上午9时,组织12家相关单位和媒体在榕江县红七军纪念馆门前隆重举行纪念第3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
图为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讲解怎样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
在宣传活动现场,一是制作有声广播反复宣传新《消法》和《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二是各参与单位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制作打假维权成果图片展板,加大新《消法》宣传力度;三是将一年来查获的超期变质食品、商标侵权产品、傍名牌商品及三无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并由执法人员面对面对消费者讲解有关商品的识假辨假知识;四是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投诉,解决消费纠纷;五是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责任,六是利用广场大屏幕、车站等人群集中的地方通过字幕滚动和悬挂横幅等多形式宣传新《消法》,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理性消费等理念。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解答消费维权咨询103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8000余份。
图为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正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3.15”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工商局与县食药办、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一起将在开展市场检查中依法没收的价值3万余元的假劣烟酒、三无产品、超期变质食品、傍名牌化妆品等进行了现场集中统一销毁。(魏红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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