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坚持“思想先行、宣传先声、舆论先导”的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理念,采取“明确任务,定期通报,兑现奖惩”的工作方法,推行全员参与制度,通过定任务,压担子,把司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由“被动写信息”向“主动写信息”转变,在全局上下营造信息宣传“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司法行政重点、热点、难点和亮点等工作“点点有宣传,件件有报道”。
二、强化舆论引导机制,建立领导批阅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促进我局和公众的沟通,黎平县司法局分别建立了信息宣传领导批阅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公开发布的工作信息每条都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阅把关后再发布;在黎平司法局网站、新浪微博(黎平司法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解释公证、法援、律师等相关服务政策,回应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公信力和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服务以及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三、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实现学习交流常态化。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文字功底强、理论水平高的同志为骨干,同时外请有关专家和领导,对信息题材选取、内容撰写、图片视频拍摄制作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工作总结反馈活动,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精选3-5篇具有代表性的信息进行交流学习,以增强全局干部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让每位干部愿写、能写、会写。
四、健全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外宣工作良性发展。参照县委、县政府《黎平县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完善了《黎平县司法局信息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登记台帐,对乡(镇)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信息报送情况每月进行通报一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加大宣传信息和调研文章采用奖励力度,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全局干部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升司法行政外宣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杨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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