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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按2112元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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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10 14:31:3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记者日前获悉,黎平县已启动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工作。

  据了解,今年缴费基数以2013年度黔东南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最低不少于2112元(工资不到2112元的按2112元测算),最高不超过10056元。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2013年12月应发工资数减去增量补贴、住房公积金、通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四项。正常退休职工缴费基数为2013年12月应发工资数减去增量补贴一项,提前退休职工缴费基数为2013年12月应发工资数减去增量补贴、住房公积金、通讯费三项。

  据悉,该项工作将于今年4月底结束,逾期不参保缴费的将视为自动脱保,不再划拨个人账户和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姚进忠)

责任编辑:许世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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