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一边发现问题 一边解决问题——锦屏落实调度机制保障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效果好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3-20 09:39: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调度机制,坚持好“一边发现问题、一边解决问题”的推进策略,保障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3月17日,锦屏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工作调度会。会议通报了州委活动办调研组到锦屏调研的反馈情况,对各参学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县委派出的15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建宇到会指导并讲话,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正县级督查员王经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国珍、文英、吴厚棋,县委副调研员龙立相出席了会议。

  李建宇在会上指出, 2月19日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大部分参学单位已按要求先后启动,但仍有个别村和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有的单位名义上启动了教育实践活动、但是无活动启动的相关资料,有的单位存在以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代替专题研读,学习流于形式等。当前,我县教育实践活动有个别单位和乡镇,思想认识上存在观望心理,总体谋划上联系实际不够,方式方法上重形式轻实效,“顺着走、跟着走、看着走”的现象仍然存在。

  李建宇强调,县委活动办要根据情况派出业务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对查找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不按计划组织开展活动的,要实行通报。对匆忙启动,准备不充分,流于形式的,而且一定要“补好课”、“跟上趟”。 县委督导组一定要做到真督实导,对被督导单位在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在当前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以及接下来的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都要督促各地各单位细化工作,通过“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方式有力、有效的检查督促、精心指导,形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外在压力,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不断深入。

  李建宇强调,各参学单位一定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多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方面,要认清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克服各种片面的看法和认识,决不能有轻视的思想、观望的心理、敷衍的态度、担心的情绪,特别是要克服“老一套”、“空对空”等错误认识。另一方面,要认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统一性。那种脱离实际、脱离工作,甚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做法,要及时纠正过来。

  李建宇强调,各参学单位要将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特色。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和成效,进一步树立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要组织精干的通讯员队伍深入一线采访,确保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高效开展,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新闻宣传的规律,把握好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客观性,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明问题,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新颖、报道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和亮点。

  李建宇要求,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健全驻村干部考勤、例会、考评考核、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规范驻村干部日常管理,督导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认真记录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参加乡镇工作例会和村委工作例会,继续完成驻村三年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帮扶计划。要抓紧整理和收集村党支部、村民委换届和当选村干部个人信息,督促原村“两委”干部,做好村级档案材料的移交工作,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新“两委”班子也要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归档收集整理工作。

  本次会议是活动办落实调度机制以来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分析解决了全县实践活动第一次阶段存在的问题,为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基础。县委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同志、乡镇党委副书记及部分“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负责人等1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杨仁英 龙 标)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干在实处 抓在明处——锦屏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
下一篇:锦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新闻培训增强写作能力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