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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创新目标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机关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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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09 09:32:1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笔者从从江县委办获悉,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县坚持边查边改和重实绩、看实效,创新工作目标绩效考评机制,自2014年起,将在年度考核中全面推行“五比三考一评价”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力度,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目前考评机制正在进行征求意见中。

  开展“五比”促创先争优。在乡镇之间,县直机关单位之间,省州驻从单位之间分别开展“五比”创先争优活动(“五比”即比服务态度、比精神面貌、比工作干劲、比工作效率、比创新能力),打破“一把尺子”的考核形式,实行分类评价,以实际工作进展和发展成效论业绩,不断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效率。

  实行“三考”抓综合分析。将全县102个部门和21个乡镇分为四个组进行考评,第一组为县四大办及县委各部委;第二组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三组为省州驻从单位;第四组为乡镇。并根据各单位工作量及工作职责,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差异及效能情况分别进行考察评分,全年度总分为100分,由共性分值、个性分值和上下评议组成,鼓励在符合政策规定前提下大胆创新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和质量,最大限度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智慧和才干。

  进行“一年”跟踪评价。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各项工作采取季度考核、平时督查、抽查和县委常委会评定的方式进行全年度跟踪督查、动态评价,确保全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综合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不参与评奖。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分别按考核单位数的10%取一等奖,20%取二等奖,30%取三等奖。考核有降低奖次的部门排在下一个等次的前面,并依次补足上一个等次名额。

  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不合格并在各组排名倒数三位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第三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部门党政负责人作组织处理,第三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吴德军)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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