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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城:7月25日完成油烟治理餐馆可获8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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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0 09:37: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从江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对县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饮食业进行治理,并实行以奖促治,先治先奖。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县城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外排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通告规定:凡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饮食业(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不含单位食堂、酒店、宾馆)由县人民政府给予800元奖励,8月1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饮食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600元奖励,8月2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饮食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400元奖励,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不再给予奖励,并依法进行取缔。(吴德军)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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