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岑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员介绍:8月4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从楼顶翻墙进入新兴城区张某家中实施盗窃,被张某发现,小偷便从身上拔出一把卡子刀将张某杀伤,并抢走男士手提包一个,包内有两千元现金和一枚黄金戒指。
案发后,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天网视频监控,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并很快锁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一系列的侦查措施,专案组民警得到可靠消息,犯罪嫌疑人刘某潜逃浙江省温州市,专案民警立即赶往浙江省温州市实施抓捕。8月31日22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江省温州市某农户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9月4日,县公安局民警从玉屏火车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押回岑巩,并到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当得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受害人家属及周围群众都感到大快人心。受害人家属说:“这起案件性质太恶劣了。现在人被抓住了,我们的心就像一块石头放下来一样。感谢公安机关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把这个案子破了。”
岑巩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黄同才告诉记者:“这是一起由入室盗窃转化为入室抢窃的恶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入室抢窃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入室持刀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何晓燕 李昌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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