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岑巩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祭扫费用;严禁党员干部以立碑等名义讲排场、比阔气、搞浪费;严禁党员干部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同时,将“四个严禁”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节日期间,该县纪委监察局将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到公路沿线祭扫集中地进行明察暗访。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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