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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一自然人注册成立“诉讼代理公司” 法院认为其无权代理 公司至今未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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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19 08:43:04  来源:  

  提代理请求

  遭法院拒绝

  义君公司成立后,须接办案件才能生存。不过,当杨义君就一起合同纠纷官司向法院提出代理申请时,遭到了天柱县法院的拒绝,理由是杨义君不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不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而且不属于案件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及有关社会团体所推荐的人员,不能开展诉讼代理业务。

  杨义君没有取得诉讼代理资格,而工商局为何批注其成立诉讼代理公司呢?就此天柱县工商局杨仁智副局长以及局机关党委书记伍宏能记作出了解释。这两位负责人说,当初杨义君提出了注册申报诉讼代理公司的申请,工商局很谨慎,多次向州工商局作了汇报。后来,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查,工商部门认为杨义君的申请等符合注册条件,便按照注册程序给予注册。“我们的注册登记行为是没有瑕疵的。”杨仁智副局长说。

  记者到天柱县法院采访时,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对义君诉讼代理公司回复的材料。这份材料称,尽管工商部门为义君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但该公司的负责人等依然不具备诉讼代理的资格,因为包括该公司法人在内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工作者的资格。

  “这好比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关系,尽管医院依法组建,但若医务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还是不能行医。”这位负责人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才可以从事有偿的法律服务。”天柱县司法局局长罗向东说,所以杨义君申请注册公司,意欲承揽诉讼代理业务的做法是违法的。

  罗向东还认为,工商部门的给予注册的行为也不妥当,应当先行对杨义君的诉讼代理资质进行审查。因为诉讼代理公司的注册,除了涉及到公司法之外,还有民事诉讼法以及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要进行综合考察。

  多位受访者表示,像义君诉讼代理公司的情况,开展诉讼代理不可能,但可以为他人代写法律文书,接受法律咨询等,还可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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