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的刑事诉讼法及配套的司法解释实施近两个月来,从江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一直认真加以学习,积极开展相关业务。近日,针对刑事案件的诉讼进程采取新举措,为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及其委托的辩护律师提供有益的帮助。
由于厦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不仅为群众的出行、旅游、经商等提供了极大地方便,同时也成为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便利,因此,流窜作案的态势已逐渐呈上升趋势。鉴于外来因素的增加,为方便外地群众,使路途遥远不方便来我院领取法律文书的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及其委托的辩护律师知道和了解刑事案件的诉讼进程和其他相关规定,从江县院采取以下新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方便其以后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持续跟踪案件进程。一是受案后及时先电话告知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并留下承办人的联络方式,在讯问时再进行书面告知;二是电话告知被害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后,在书面告知时将案件承办人的名字、移动电话和办公室电话附后,便于联系和掌握案件的诉讼进程,及随时提供相应的法律解释;三是案件移送法院后,及时将案件处理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或近亲属;四是对受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委托的律师提供相关资料后,及时主动告知案件诉讼进程。(从江县人民检察院 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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