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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四举措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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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28 15:11:1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榕江县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将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努力提升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一是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快创作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影响力的民族歌曲、舞蹈、影视作品、戏剧、文学作品,加快《珠郎娘美》、《侗寨新娘》等民族歌舞演艺产业发展,通过打造精品加快推进榕江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大力挖掘和传承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着力修复“苗王庙”、“萨玛祠”等苗侗祖源文化符号,挖掘鼓藏节、吃新节、芦笙节、萨玛节、茅人节、端节等原生态文化精髓,包装好侗族大歌、琵琶歌、超短裙等品牌。继续实施民族文化进课堂和民族文化传承人保护工作,大力扶持和发展民族村寨民族文化展演队伍。

  三是抓好文化统筹发展。按照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要求,把文化项目建设和旅游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互动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引进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做大做强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实施古城文化恢复和保护工程。

  四是探索创建人文景区。积极探索将生态移民与文化旅游结合的路子,在实施生态移民的同时,将文化也搬迁进来,按照景区的标准,建设移民安置点,打造城市民族文化新景区。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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