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县城区早餐店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污染问题,加大环境卫生和综合整治力度,改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保障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文明、卫生、健康程度,保证城区早餐店污染物排放达到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有关规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区早餐店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开展早餐店整治工作。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等早餐店经营人员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又无法整改的,引导其转行就业或在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
二是强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坚持“分类指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提高早餐店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力,做到“无情整治、有情操作、真情帮扶”。对整改遇技术性难题的要细心指导和帮助,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将辖区需要整改的早餐店实行分片、分点包干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巡查,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三是建立早餐店店面监管的长效机制。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对所管辖区内早餐店店面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抽调有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应急执法队,在整治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分片包干监管人员反映的问题迅速查处,并对处罚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在其店内公布;严把早餐店店面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早餐店店面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早餐店的违法事实,必须专案管理、一查到底。将早餐店、店面、摊位整治工作与年底目标考核和创建文明城市奖惩挂钩。
据悉,该县通过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取缔县城区内早餐店中无证照、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非法经营户,依法打击、制止、纠正早餐店中不规范、不卫生、不环保、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确保早餐店证照齐全率达100%。取缔使用蜂窝煤,餐饮服务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上墙,服务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油烟排放符合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标志标识清楚醒目。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店面安全、干净、整洁、卫生,达到文明城市相关标准。并对城区88户早餐店进行改造,实行奖补政策,对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改造整治任务的,适当予以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1500元∕户、1000∕户元、500元∕户的奖补;对下达强制整改通知,限时整改的,不给予奖补;对拒不改造的将吊销相关证照,强制关闭门店。(麻江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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