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委、政府的会议活动更加务实、规范、严谨、高效,近日,雷山出台规定整顿会风。规定要求,各乡镇、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存在无故旷会、开会迟到或会议早退等行为,将影响到其自身的考评以及其所在单位年终考核。
据介绍,此次会风整顿涉及到的会议有4类16种,包括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县委县政府举办的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等。
该县出台的《规定》要求,召开会议前,会议活动方案必须按程序送审。各乡镇、部分、单位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提前离开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必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参会人员未经允许不能换人代会。
《规定》还要求,县委县政府每次会议均设未到席、迟到席,会议开始后,会议承办单位将未到的乡镇、部门、单位座牌移到迟到席,参加会议人员迟到的,必须到迟到席就座。会议结束前半小时仍然未到的,将座牌移到未到席。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开会迟到,到会后早退等情况,除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外,并由县纪委、县目标考核办进行登记,作为年终干部考核和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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