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将于7月1日起,开展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凡是未按规定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的生产矿井,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据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矿工生命安全保障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根据《通知》,自7月1日起,生产矿井凡是未按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联合试运转矿井凡是未按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的,一律责令停止联合试运转。
此外,《通知》明确,超过6月30日,尚未按规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工作的市(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有关县(市、区、特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涉及省直管县(市)的,由省安委办直接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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