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及计量收费的水表、电能表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加强我县民用水表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采取两步走做好民用水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首先,该局深入廉租房、安置房、新建住宅小区等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安装的民用水表首次强制检定情况;其次,根据第一步的实地查看情况,对该县自来水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民用水表的生产企业取证及首次强 制检定执行情况,并对在用水表的进货来源、产品质量状况、新安装水表数量等进行了解。
通过实地查看及现场检查,由自来水公司安装使用的水表未按照规定进行首次强制检定,雷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向仕芬、王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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