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9•28艺术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黎平物价办组织检查组重点到肇兴、高屯等旅游景区景点开展价格监督执法检查,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告诫经营者不得借艺术节、国庆节期间进行价格欺诈,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逐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水平。
此次行动共检查餐饮、宾馆及民族特色商品店40余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黎平县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对促进全县旅游业步入规范化、正轨化起到很好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吴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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