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家住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的陈某,在铜鼓信用社办理业务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柜台上,返回寻找时发现已经被人拿走。经信用社工作人员调取信用社视屏监控发现,拿走本人手机的人是铜鼓村的吴某。
信用社工作人员随后到吴某住处要求将其拿走的手机退还,但吴某矢口否认。接到陈某的求助后,铜鼓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到铜鼓信用社再次调取视屏监控,经过认真核对视屏监控,确认拿走陈某手机的确是吴某,于是派出所民警找吴某,并对吴某进行法理教育,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一时糊涂,终将拾得的手机交给民警归还了失主。(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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