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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纪委“四举措”努力营造“清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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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03 16:09:37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防止清明小长假期间利用公款公车旅游和公车扫墓等现象的发生,锦屏县纪委从严明纪律、文明祭扫、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着力营造“清明”氛围。

  一是领导带头自律,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带头遵守锦屏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四要四精简”的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二是规范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要求各级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本单位的车和人,严格落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严禁动用公车祭扫。三是提前打“预防针”,县纪委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大力营造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树立以文明祭扫为荣,以封建迷信为耻,倡厉行节俭之风。四是强化跟踪监督,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点进行巡查,对违纪行为的当事人、驾驶员及所在单位给予曝光,并全县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龙立权 刘格波)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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