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不满被人实名举报,山东省龙口市人大代表,兰高镇兰高村原村委书记范建利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带2人砸坏村委办公室,导致村委办公陷入瘫痪。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山东省龙口市人大代表,兰高镇兰高村原书记范 ...
因不满被人实名举报,山东省龙口市人大代表,兰高镇兰高村原村委书记范建利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带2人砸坏村委办公室,导致村委办公陷入瘫痪。
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山东省龙口市人大代表,兰高镇兰高村原书记范建利开着兰高镇政府给他的鲁FM0037别克君威轿车,带着两个人(其中一人刑满释放人员),光天化日之下,把兰高村村委办公室门窗玻璃砸碎,将办公室内办公用品,电视机、饮水机、茶几、茶壶等全部扔到门外砸坏,究其原因,就是因为10月17日村主任到中纪委监察部再次实名举报范建利经济问题,10天之后,范建利对村委会实行报复,在范任书记期间,好多单据没有村主任签字,钱就付了,为此,村主任陈文武多次向上级机关实名举报,2013年3月29日,范建利因村委花销过大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4月23日烟台市纪委再次接到实名举报范建利经济问题。7月10日,实名举报到中纪委,8月10日范建利辞去兰高村书记职务,10月17日陈文武再次到中纪委实名举报,并受到中纪委领导的单独接见。
村委会被砸后,村主任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范建利带人打砸的监控录像,清楚地记录了作案的全部过程。10月27号至11月3号涉案人员还在外逍遥法外。
作为龙口市人大代表,原村委书记,打砸村委办公室,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身为一名党员,人大代表知法犯法,到村委会寻衅滋事,损毁村委会财物,严重干扰村委会办公秩序,律师认为该行为已触犯《刑法》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希望公安机关能公正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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