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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参加就业见习享4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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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1 19:04:50  来源:黔中早报  


  “听说有专门的见习岗位,我想去试试?”昨天,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大四学生小林向早报记者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临近毕业,不少大学生都有求职和创业方面的政策疑问,即日起,不妨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向早报记者咨询,早报将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你解读。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般会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

  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像小林这样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的政策包括四项内容。

  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王波 李烨昂)
 

责任编辑:谢星【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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