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江县院案管办积极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四个到位”大力推动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为促进案件管理规范,程序公正和深化“阳光检务”提供了新的平台。
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省院《关于设立案件管理机构的通知》,结合实际提出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三月份,院党组积极组织人员到兄弟县院考察、学习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深入了解案件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软件建设、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将建立案管中心列为2013重点工作,努力做到“早学习、早认识、早投入”。经过前期推进准备和向其他县院学习,使全体干警对案件管理工作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和了解,为推进案件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机构设置到位。五月份,我院积极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副检察长廖成波分管案件管理办公室,石大青同志为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将统计工作由办公室划归案件管理办公室。院党组按照事业心强、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的要求选拔在职干警充实案件管理队伍,分别负责常规事务管理。
基础保障到位。我院把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作为当前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省、州院关于案件受理大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立案管办相关场所,另一方面,将案件管理工作所需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等设备都已采购到位。
制度规范到位。为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我院认真学习上级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责》等案件管理办法和规定,案管办工作人员在学习考察其他先进院案管工作的基础上,拟定了《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岗位职责》、《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章制度,对案管办职能和工作流程进行细化统一。确保案件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目前我院案件管理大厅正在进一步建设中,争取早日正式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并结合从江县域情况,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案件管理办法。(石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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