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坚决纠正公务用车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近日,岑巩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国庆节期间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国庆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和纪律进行了明确要求。
该《通知》要求,各单位国庆节期间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公车私用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七禁止”;要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除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公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停放和封存,杜绝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明确车辆管理联系人,并保持通讯畅通。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所负责单位国庆节期间公务用车停放、封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曝光通报,并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同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吴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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