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 三情况车主需付补偿费
据介绍,在前述明确的4种质量问题中,第一种60日或3000公里内的新车出质量问题,可以免费退换车。
其他3种的退换车,消费者是需要支付合理使用补偿费的,销售者要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为了防止销售者乱开价,质检总局已在规定中给出了一个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新闻背景
厂商保护利益导致汽车三包难产
历时8年、起草了10余稿、3次公开征集意见、1次立法听证会,汽车三包终于出台。
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大国,厂商“只修理不退换”,理由就是汽车没有三包,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中消协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汽车,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创历史新高。
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对汽车三包规定征集意见之前,中消协就开始关注并提出意见。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告诉记者,汽车三包此前“难产”,最主要是汽车厂商当时不具备条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011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将三包意见稿重新启动意见征集,并在10月26日专门召开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那一次,邱建国见证全过程。包括消费者、汽车厂商等16位听证代表都一致欢迎或支持汽车三包,希望尽快出台。
“没有激烈辩论也是在意料之中,因为汽车三包符合民意”,会后,邱建国认为,代表们对意见提得比较具体,有操作性。呼吁设立第三方独立权威的鉴定机构,是听证会上出现频率最多、要求最强烈的声音。
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昨天正式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他表示与2004年征集意见稿中相比,在行驶里程数、退换的条件方面都有了不小的变化。但也认为,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退换车,究竟如何鉴别依然是一个难点,将来难免会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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