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兴义县发放“阳光家园计划”补助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8-15 10:33:21  来源:兴义之窗  


  8月13日,兴义县 “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金发放仪式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此次共发放 “阳光家园计划”资助金8.1万元,马莉莎、余克兰等106名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获资助。

  发放仪式由县残联理事长万永珍主持。县领导范国美、谭云临、刘远昌等出度会议,县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残联的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和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送学上门对象及“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对象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发放仪式。

  根据省、州残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兴义县实际,县残联就已办二代残疾人证的649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进行摸底筛查,并按困难程度将摸底对象评估排队和公示,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确定马莉莎、余克兰等106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作为此次“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对象。

  居家托养项目是一项造福残疾人的“民生”工程,通过发放居家托养服务补助金,减轻社会及家庭负担,提高重度残疾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本次是兴义县第三次向残疾人集中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金,兴义县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和对残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切实得到实惠。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这些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提高残疾人的生活生存质量,让更多的残疾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责任编辑:吴晓琴【收藏】
上一篇:贵州酒博会招募400名志愿者
下一篇:“同心博爱行”加快引资项目落户纳雍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